2022年12月13日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职健函 (2022) 441号),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、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应按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,并附有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大纲》,明确了培训学时、内容等要求。